为切实做好长春新区2024年防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长春新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主要河流、水库、城区防汛行政责任人予以公布,请各级防汛责任人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度汛。
202009月15日
为切实做好长春新区2024年防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长春新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主要河流、水库、城区防汛行政责任人予以公布,请各级防汛责任人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