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安委会,新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工地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造成74人死亡,2人轻伤的特别重大事故。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力量做好救援救治、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全面彻底排除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严防此类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针对此次事故,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6〕15号),为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控类似事故在我区发生,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要求,现就切实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近期省外接连发生了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瓦斯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西村镇北槽煤矿“11·22”透水事故和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长春市也发生了农安润泽同泰园三期“9·13”塔吊倒塌事故和德惠高速“11·07”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等两起较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教训极为深刻,对此,各开发区和新区有关成员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长春市第四次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和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君正书记“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批示要求,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严格的标准,全面强化安全监管,狠抓各项防范措施落实。
二、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演练
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底,各开发区和新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迅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演练,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要按照“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要切实强化粉尘涉爆、危险货物仓库等重点部位,校车、客车、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农村、山区、风景区道路等重点路段,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确保全面、彻底排查、不留死角、盲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要严肃安全生产问责,凡是工作不认真不落实的,要实行事前问责,确保工作到位。
三、抓住关键环节,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各开发区和新区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坚决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扭住不放、一抓到底、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整改;对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边整边销,确保隐患整改及时到位;要坚持从严执法,做到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处罚的严格处罚,对隐患治理不力的要严厉追究责任。特别要针对年底前赶工期、抢进度的情况,严防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施工,交通运输超载、超速、超限及疲劳驾驶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各项执法和治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此次大检查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开展。各开发区和新区有关部门要以此次大检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为抓手,坚持责任导向,突出问题导向,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持续推进五大体系建设;一手抓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当前,要突出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冶金、粉尘作业、“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全方位督导检查。
(一)建筑施工。进入冬季后,我区绝大多数建筑工程项目已陆续停工,但仍有部分项目处于施工阶段,而且室内建筑工程、房屋拆迁、地铁施工等建筑业项目依然较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特别要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和农安润泽同泰园三期“9·13”塔吊倒塌等事故教训,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严厉查处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要督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要严格工程承包管理,加强工期管控,合理统筹组织施工。
(二)人员密集场所。冬季室内密闭场所人员增多、流动性大,防范不到位极易造成群死群伤。要加大商场、市场、歌厅、剧场、医院、学校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单位检查频次,全面排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警示标示、应急照明、监控设备、消防器材等设施,整治三合一、多合一、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等行为。
(三)道路交通。元旦及春节期间,将形成农民工返乡、学生放假等多个客流高峰,安全监管压力倍增。特别要深刻汲取德惠高速“11·07”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教训,要对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班线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5类重点车辆,对桥涵、隧道等重点路段,加大检查频次。完善乡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等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健全灾害性天气风险预警机制,防止群死群伤事故。
(四)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整治许可证过期不延期或未经批准延期继续生产经营,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落实,动火等特殊作业不经审批和不开展有毒有害气体和可燃气体检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油气输送管道企业不落实油气输送管道保护措施等5类行为。
(五)油气管道。我区目前还有9处油气管道隐患,按照职责分工,发改局要牵头抓紧落实,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在12月20日前,全部整改完毕。
(六)烟花爆竹。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储存量大、销售网点多,是监管的重点领域。要在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环节入手,依法严厉整治储存超量、堆放超高、前店后宅、超范围经营、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七)特种设备。加强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8大类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工作,严厉打击翻新报废设备、私自拼装、无证使用等行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查封。
(八)城镇燃气。加强燃气生产、储存、输配、充装企业,尤其是涉重大危险源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压燃气管道行为;供应站“大瓶倒小瓶”,超量存放,未按规定定点充装等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餐饮行业及城市综合体违法违规私接燃气设施等行为。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
五、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各开发区和新区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围绕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企业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违法变更资质、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进行全面执法,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要依法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不力的属地及其有关部门,要严肃问责。
六、依法依规,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各开发区和新区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大对事故的查处力度,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要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必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有关政府部门和单位,不得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对事故报告中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视同事故严肃追责。
七、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大检查大整治大演练取得实效
要把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演练和“打非治违”作为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成效,这项工作要和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一)加强组织领导。
新区成立由亚明书记为组长,各位副主任为副组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安委会将成立督查组,结合年度考核,采取安全生产巡查、暗查暗访、“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综合督查。
各分管战线也要成立由各位副主任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分行业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新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要参照上级部门的工作方案和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工作方案,指导各开发区相关部门有效落实此次大检查行动,将此次行动的精神传达到每一户企业,确保全覆盖。
各开发区也要参照新区做法,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其他领导分兵把口的组织机构,制定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将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到每一个乡街。
(二)健全督导检查机制。
在全面开展日常检查、执法监督检查的同时,要综合运用双随机检查、联合执法等手段,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
(三)健全群防群控机制。
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进一步畅通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强化警示教育。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
请各开发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成员单位将工作方案于12月5日前,阶段性进展情况分别于2016年12月25日前、2017年1月25日前和2017年2月25日前,工作总结于2017年3月25日前报新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丛 峰、周 航
联系人电话:81335610、81335609
附件: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
长春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
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明电〔2016〕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2016年11月24日7时40分左右,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工地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目前已造成67人死亡。该项目总承包单位为中南电力设计院,施工单位为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组织力量做好救援救治、善后处置等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严防此类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等工作,现要求如下:
一、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组织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领域重特大事故。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处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落实建设工程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法督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要严格工程承包管理,加强工期管控,合理统筹组织施工。施工企业在冬季年底施工过程中,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要落实基层项目部安全责任,并细化到施工作业现场的每一个技术环节和岗位操作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施工流程,严格作业程序,细化安全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方案,确保做到“五个必须”,即: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要进一步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架子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培养一线作业人员遵章守纪习惯,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三、切实落实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建设工程有关主管部门特别是电力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逐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纠正违规违章现象,消除事故隐患。对专项检查工作不力、流于形式、走过场,特别是隐患严重并引发事故的,要进行通报并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警示教育,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四、依法严肃查处建筑施工事故。各地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查处每一起建筑施工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地方政府安委会要对下级开展的建筑施工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挂牌督办、审核把关,对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典型事故,要实行提级调查。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从严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切实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同时要加大对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和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和监管,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五、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冶金煤气、粉尘作业、“三合一”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做到“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切实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