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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警示通报

2018年处罚通报

新区安监局2018年11月8日,对长春智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12月10日对长春智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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