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委会,管委会各委、办、局,各市直派驻机构:
为贯彻落实长春新区项目建设推进会精神,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六新”行动,持续做好企业服务工作,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落实全市“万名机关干部下基层助力万户企业发展三年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选派助企干部1000名,助力1000户重点企业,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聚焦企业发展重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充分发挥干部服务企业“联络员”、政策精神“宣传员”、企业困难“化解员”、企业党建“指导员”作用,通过常态化实地走访、政策宣讲、帮扶解困、助力发展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精细化常态化服务,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全面促进长春新区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任务
(一)开展企业集中走访精细服务
各助企工作队要深入所助力服务企业,开展一对一走访并提供相关服务。(5月20日前)
1、深入开展上门走访。对照新区助企干部与企业对接表,助企干部要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发放并解读新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六新”行动实施方案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若干政策,迅速与企业建立联系。
2、全面了解企业情况。助企工作人员要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填写“企业信息登记表”(附件1、2),建立“一企一册”动态档案。
3、全方位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及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重点了解企业注册登记、项目建设、生产销售、资金保障、招才用工、技术创新、税费负担、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等情况,以助企工作队为单位,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服务需求和意见建议给予初步解答,并做好协调解决。
(二)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按照“谁包保、谁负责、谁落实、谁反馈”的原则,各职能机构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做到及时收集、分类办理和有效反馈。
1、助企工作队责任。助企工作队要统筹所属工作组服务工作,各工作组接到企业反映问题后,要详细填写“企业问题办理登记表”(附件3),及时受理、及时解决;各工作队长作为服务企业“第一责任人”,具有协调调度本级各部门、各市直派驻机构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的权力。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解决的问题,根据部门职责,及时分办、转办,限时督促办理。
2、各开发区软环境办责任。各助企工作队无法协调解决的企业问题,要及时汇总相关信息报企业所在地开发区软环境办,由软环境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处理意见或建议报开发区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解决。
3、各分区领导小组责任。统筹所属开发区推进解决企业问题,仍无法解决的,提报新区总调度室推进解决(附件4)。
4、新区总调度室责任。汇总各开发区领导小组上报情况,分类将相关问题转交各服务功能组,协调推动问题解决。
5、新区各服务功能组责任。按照功能组职责划分,分领域解决总调度室转交的企业困难和问题,各服务功能组牵头部门的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定期调度功能组工作情况,指导相应服务功能组分析研判、解决问题。
6、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针对服务功能组无法解决的问题,由相应服务功能组提报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解决,如再无法解决,提请新区领导小组统筹研究解决,对于重大问题,切实需由上级单位协调解决的,由总调度室汇总提报市总调度室办理。
7、督查部门责任。党政综合办(督查室)要加强对具体问题协调情况的跟踪落实,对已协调但落实不力的问题要重点督办。建立“一季一通报”制度,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三)坚持常态化服务机制
各助企工作队要加强与企业紧密联系,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队长要定期深入企业,全面掌握服务效果,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举措,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1、畅通服务渠道。针对企业及联系人变更情况,各级发改部门和人社部门要动态调整企业数据,实时更新企业对接表,确保各助力工作队通过服务电话、微信和QQ等多种形式实时与企业保持联系沟通。
2、提供主动服务。各助企工作队要了解掌握包保企业经营模式、主营产品、专利技术以及发展前景等情况,做好企业信息档案更新记录,根据企业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提供有针对性个性化服务。
3、创新服务举措。各助企干部要进一步开阔眼界、拓宽思路,主动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结合创新“一招鲜”服务举措,创新服务思路,切实解决项目申报、科技创新、融资服务、市场开拓、人才招聘、要素保障、政策送达等生产运营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4、营造浓厚氛围。结合“我是企业服务员”“重点企业巡礼”等活动,围绕重要活动安排和工作进程、助企典型事迹、助企具体举措、惠企政策及行动相关情况,总结包保服务经验,不断增强营商氛围。每月向总调度室报送典型案例和做法(附件5)。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助企工作队队长要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工作,要全面走访了解所在工作队助力企业服务情况,每周至少调度一次问题解决情况,统筹协调推进。以工作队为单位,每月上报总调度室阶段性工作总结。确保行动务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问题导向。要建立定期梳理、综合研判、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横向互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切实解决企业问题诉求。
(三)严格组织纪律。各助企工作队服务人员要深入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理念,严肃工作纪律,不得接受企业的宴请和礼品,不得干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增加企业负担,真正当好企业服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