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澳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拟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省澳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3月26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0792967(审批科)
通讯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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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澳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火炬路3号办公楼二层 |
吉林省澳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博世环境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建筑面积约680m2,从事环境检测、环境与可靠性检测服务,建成后具有年出具检测报告6000份的能力。 |
⑴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经处理达标后通过2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无机废气 项目在实验过程中,会有无机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产生,经通风橱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经处理达标后通过2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臭气 由于原料的使用量较少,实验室废气的排放浓度较低,根据同类项目的运行情况类比分析,实验废气中恶臭物质的浓度较低,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产生量较少,进行实验操作、使用药剂时均在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采用微负压设计,无组织排放废气较少,可以忽略不记,本次评价不进行定量分析。 ⑵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永春河,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装置,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可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试验废液、前段清洗废水、实验废弃器材、废弃原材料包装、废弃药品(包括过期药品和试剂、不合格制剂、合格制剂的检测废弃物、以及留存满期的合格制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及职工生活垃圾。 实验室废液、前段清洗废水、实验废弃器材、废弃原材料包装、废弃药品和废活性炭,用专用收集容器盛放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渗透膜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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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鹏瑞筑路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干混砂浆项目 |
长春市空港经济开发区龙嘉镇莲花村一社 |
吉林省鹏瑞筑路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晋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干混砂浆30万吨(抹灰砂浆20万吨、砌筑砂浆5万吨、保温砂浆2万吨、地坪砂浆3万吨)。 |
1、本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包含餐饮废水)依托润先混凝土站现有设施,经隔油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① 筒仓进料粉尘 项目筒仓为干砂仓DA001、水泥仓DA002、DA003,粉煤灰仓DA004,石粉仓DA005,添加剂仓DA006、DA007、DA008、DA009,成品筒仓DA010、DA011。本项目筒仓全部采用全封闭进料,11个筒仓顶部均配备集气系统及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8%,各筒仓进料粉尘的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 ② 青石输送系统(提升系统)粉尘 本项目青石输送系统和提升系统全密闭,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效率为99.8%)处理后有 组织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 ③ 破碎筛分粉尘 本项目生产干混砂浆筛分过程会有粉尘产生,筛分系统顶端配备集气系统及脉冲布袋除尘 器(效率为99.8%),处理后的废气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 ④ 主机混合粉尘 本项目物料进入主机混合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配备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8%), 处理后的废气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 ⑤ 食堂油烟 本项目依托润先混凝土食堂,该食堂已配备净化效率为60%的油烟净化器,油烟排放的浓 度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排放标准,经处理后通过高于房顶的排气筒排放。 ⑥ 无组织粉尘 本故项目无组织粉尘主要来源于原料库中石子卸料、转运过程,均在封闭原料库内进行, 产生扬尘经封闭原料仓阻挡约有95%沉降在仓室地面上,5%进入大气环境。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干混砂浆搅拌站,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座安装减震垫,采用减震等措施;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合理布局,确保封闭效果良好。经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各厂界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固废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废砂和除尘器收集粉尘。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废砂为不符合本项目产品粒径要求的砂,定期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