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结合第二季度食品安全形势特点,长春新区食安办及爱卫办联合市场监管分局、商务文旅局、住建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于5月23、24日开展了食品安全、爱国卫生督导检查工作。
检查人员先后来到吾悦广场商业街餐饮商户、兴华学校食堂、长智光谷东地块项目工地食堂、国健高新妇产医院食堂、长春高新区馨欣安老院食堂等10余个场所,重点检查了餐饮机构相关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保质期、进货台账、餐具消毒、食品留样以及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环境卫生、无烟环境建设、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内容。
针对检查中主要出现的关于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健康证未按照求进行公示、厨房卫生环境有待加强等问题,检查人员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与宣传,责令其按要求整改完善。
食品安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爱国卫生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宜居生活环境”。下一步,长春新区将持续推动落实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及行业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加大食品安全、爱国卫生宣传力度,狠抓相关工作不放松,切实保障辖区居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