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202009月15日

投资热线:0431-81335626
政务服务:0431-80786777

搜索

搜本站
首页

新区要闻

通知公告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提示

致新区广大消费者: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有着支付便捷、消费实惠等优点,被广泛应用。由于是先支付钱款后兑付服务,本质上是一种预付式消费,所以存在一定的资金风险。为了帮助消费者降低购卡风险,发布以下提示: 

(一)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预付卡”)是指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法人企业发行的(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仅限在本企业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实体卡和虚拟卡。 

(二)在主营零售、住宿和餐饮、居民服务的法人企业办卡,消费者可要求对方出示商务部门出具的备案回执单,如商家不能出示,需谨慎办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购卡时需要仔细阅读办卡章程,务必签订合同或者协议。细化权利义务约定,明确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办理转让等限制性条款,不接受约定不清或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 

(四)依据个人消费频率,适度、理性办卡。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购买和充值,充值金额不宜过多,不要为了优惠幅度较大忽视潜在风险,尤其对刚开业的商家,在对方没有备案的情况下,一旦经营者经营不善,容易出现关店跑人的情况,风险较大。 

    (五)在与个体工商户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以保留消费证据,向各级消费者协会申请维权,消协将依法调查调解、对侵权行为曝光、支持诉讼或者代为诉讼,也可以本人直接到经营者所在地法院诉讼维权。

初审: 复审: 终审:

吉ICP备12000556号-5 吉公网安备:22010302000245号

吉ICP备12000556号-5 吉公网安备:22010302000245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