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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销号公示表(第6批371号)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销号公示表
批次
编号
第6批371号
案件内容     高新区高新小区,有一超市空调外挂机有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6年5月15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到现场调查,群众投诉的超市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陆氏四季水果超市,为个体工商户,位于光谷大街2111号武警小区5号楼6号楼一层佳园商贸市场内1号摊位,超市经营业务为蔬菜、水果、海鲜等食品销售。噪声源位于超市北侧墙外的空调外挂机、海鲜机外挂机、冷库外挂机、冷凝机共计16个。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现场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超市北侧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
处理和整改情况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对其噪声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该店负责人对空调及制冷等外挂设施进行隔音降噪处理,该店负责人已于2026年5月25日完成隔音降噪整改。2026年5月28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
    下一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将持续加强对该店的噪声排放情况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该商家处理解决,并要求商家做好空调及制冷等外挂设施的日常维护。

初审: 复审: 终审:

吉ICP备12000556号-5 吉公网安备:2201030200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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