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新区本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新区社会事业局将对新区本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社团、民非)实施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按照“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的要求,请各社会组织于2026年7月31日前,通过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年检材料填报及上传工作,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社团、民非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并于7月31日前及时作出初审结论。
新区社会事业局根据年检材料,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等方式,对社会组织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年检结论。对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社团、民非及虚假填报年检材料的,新区社会事业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431-813356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