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销号公示表 | |
批次 编号 |
第10批1044号 |
案件内容 | 高新区天茂湖公园原富强水库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靠近公园一侧的凡尔赛庄园独栋别墅私自向公园扩建院落,有的甚至扩建到公园路边,将自家院落向公园拓展四五十米,这些独栋别墅院内污水直排入公园,对湖面水质造成严重污染;二是沿岸私自搭建钓鱼台,影响水源地水质和生态环境;三是天茂湖凡尔赛庄园小区东侧靠近公园一侧独栋别墅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
调查核实情况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9月5日,新区城管局、高新区建设管理局、硅谷街道共同前往高新区天茂湖凡尔赛住宅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公园为“天茂湖公园(原富强水库)”;反映的“凡尔赛庄园”实为天茂湖小区部分住宅。 第一个问题:经查,群众反应问题基本属实。靠近公园一侧共有19户住宅,其中有15户住宅存在私自向公园扩建院落行为,主要是用铁栅栏、绿色铁丝网对公园公共绿地进行圈占。经对靠近公园一侧19户住宅管线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直排公园现象,该19户住宅污水经污水管线接入超强街市政污水管线。 第二个问题:经查,群众反应问题基本属实。天茂湖公园(原富强水库)内存在钓鱼台18处,为该小区部分业主私自搭建。现场对公园沿岸水质情况进行了巡查,感官良好,无异味。 第三个问题:经查,群众反应问题基本属实。天茂湖凡尔赛庄园V10-101住宅存在私搭乱建情况,该户业主将东山墙向外扩建,扩建面积约63平方米。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第一个问题:2021年9月7日,长春新区行政执法局依法对靠近天茂湖公园(原富强水库)一侧15户住宅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长新执责改[2021]3182号至3196号),要求上述15户住宅业主在2021年9月20日前退还占用的城市绿地,并恢复原貌。 第二个问题:高新区管委会已要求业主自行拆除18处钓鱼台,2021年9月26日前完成拆除工作。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富强水库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V类水质标准。(富强水库水质标准为V类) 第三个问题:2021年9月9日,长春新区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天茂湖凡尔赛庄园V10-101住宅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告知书》(长新执责拆告字[2021]第3002号),要求该户业主在2021年9月16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长春新区城管局已履行法律程序,已对其违法建筑依法拆除。 高新区管委会将监督该小区物业公司,要求其加强日常管理,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上报。执法监察部门加强巡查监管力度,严控违章建筑增量,杜绝新增违建,并严厉打击占用公共绿地、破坏小区环境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