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科技分公司油液实验室等2个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科技分公司油液实验室等2个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科技分公司等单位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关于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科技分公司油液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6〕31号
批准时间:2026年7月28日
批复名称:关于长春天航特种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改性聚醚醚酮材料在机械密封领域应用的中试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6〕32号
批准时间: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