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海德世汽车拉索有限公司门模板生产项目等2个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我局对长春海德世汽车拉索有限公司门模板生产项目等2个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长春海德世汽车拉索有限公司等单位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关于长春海德世汽车拉索有限公司门模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6〕21号
批准时间:2026年4月30日
批复名称:关于吉林省迈威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6〕22号
批准时间: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