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大学附属中小学学校分校项目等2个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大学附属中小学学校分校项目等2个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等单位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关于吉林大学附属中小学学校分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6〕18号
批准时间:2026年4月13日
批复名称:关于长春新区产业配套项目应化所成果转换中心一标段(置换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6〕19号
批准时间: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