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富晟佛吉亚智能座舱系统有限公司汽车电子设备制造项目等2个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我局对长春富晟佛吉亚智能座舱系统有限公司汽车电子设备制造项目等2个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长春富晟佛吉亚智能座舱系统有限公司等单位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关于长春富晟佛吉亚智能座舱系统有限公司汽车电子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6〕10号
批准时间:2026年3月19日
批复名称:关于长春万成生物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妆食同源”大健康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6〕11号
批准时间: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