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海谱润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OLED材料研发项目等2个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我局对长春海谱润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OLED材料研发项目等2个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长春海谱润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关于长春海谱润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OLED材料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5〕33号
批准时间:2025年11月3日
批复名称:关于吉林省氢能产业综合研究院制储用氢,氢氨转化等关键材料与系统试验研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5〕34号
批准时间: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