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北湖开发区区域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甲二街(既有桥-鑫盛大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我局对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北湖开发区区域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甲二街(既有桥-鑫盛大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关于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北湖开发区区域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甲二街(既有桥-鑫盛大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5〕2号
批准时间: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