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莫尔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等4个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我局对长春莫尔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等4个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长春莫尔电子有限公司等单位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关于长春莫尔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4〕48号
批准时间:2024年12月19日
批复名称:关于广泽乳业有限公司长春特色乳品综合加工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4〕49号
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0日
批复名称:关于广泽乳业有限公司长春特色乳品综合加工基地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4〕50号
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0日
批复名称:关于吉林省泰斯特生物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4〕51号
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