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纳克富晟(长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排气系统年产量40万件智能车间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天纳克富晟(长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排气系统年产量40万件智能车间建设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天纳克富晟(长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单位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关于天纳克富晟(长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排气系统年产量40万件智能车间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4〕31号
批准时间: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