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泽乳业有限公司15吨燃气锅炉项目等3个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广泽乳业有限公司15吨燃气锅炉项目等3个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广泽乳业有限公司等单位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关于广泽乳业有限公司15吨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3〕51号
批准时间:2023年11月1日
批复名称:关于长春市鼎庆兴远液化气有限公司钢瓶检测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3〕52号
批准时间:2023年11月1日
批复名称:关于吉林省鑫和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3〕53号
批准时间: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