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新区北湖文旅产业融合提升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我局对长春新区北湖文旅产业融合提升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关于长春新区北湖文旅产业融合提升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3〕36号
批准时间:2023年8月22日
批复名称:关于长春海韵电气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3〕37号
批准时间:2023年8月22日
批复名称:关于吉林省安华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台套新型智能消防设备及各类气凝胶灭火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3〕38号
批准时间:2023年8月22日
批复名称:关于吉林吉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智慧交通系统及智慧路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新审(表)〔2023〕39号
批准时间: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