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吉斯特光学有限公司智能仪表用滤光器件生产项目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7年9月11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335748(审批科)
通讯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环保分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春吉斯特光学有限公司智能仪表用滤光器件生产项目 |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新区长春国投长德工业园36-2号 |
长春吉斯特光学有限公司 |
吉林省艺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文本-长春吉斯特光学有限公司智能仪表用滤光器件生产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