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校医院发热门诊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大学校医院发热门诊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6年3月18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0792967(审批科)
通讯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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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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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校医院发热门诊建设项目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修正路1555号 |
吉林大学校医院 |
长春科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修正路1555号,投资300万元,建设发热门诊并在现有住院区增加床位,共新增住院床位36张,新增门诊量80人次/天。 |
1、废水:本项目发热门诊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臭氧消毒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和4a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未沾染一次性输液瓶(袋)等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污水处理污泥、医疗废物、生物安全柜废过滤介质等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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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泽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龙泽湖区域 |
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省衡润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内,工程总投资9036万元,新建生态护岸15.7公里、生态隔离带245000平方米、生态步道43890平方米。 |
1、废水:本项目施工废水及车辆设备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扬尘、垃圾等污染周围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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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创投产业园(西区)供热锅炉房建设项目 |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创投产业园(西区)A地块21#-2 |
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
吉林省泽霖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远航大路以北、盛港大街以西,创投产业园(西区)A地块21#楼,投资450万元,安装7台2.8MW天然气热水锅炉,用于冬季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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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化水系统排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近期排入园区化粪池,定期转运至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区域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锅炉使用燃料为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及地方政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特别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