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晟汽车控制系统(长春)有限公司
商用车EBS线控制动系统项目等2个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富晟汽车控制系统(长春)有限公司商用车EBS线控制动系统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10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0792967(审批科)
通讯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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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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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晟汽车控制系统(长春)有限公司商用车EBS线控制动系统项目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强街4777号 |
富晟汽车控制系统(长春)有限公司 |
吉林省奥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强街4777号,租赁长春晟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筑面积1715平方米,投资555万元,新建4条装配生产线,预计年产EBS单/双通道总成10万件、EBS脚阀总成5万件、EPB阀体总成5万件、EPB开关总成5万件。 |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不合格配件等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废润滑脂包装桶、沾染润滑脂的废擦布、废机油及油桶等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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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热成型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居路3199号 |
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
吉林省鑫盛桥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居路3199号,租赁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现有厂房,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投资4274万元,主要从事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预计年增产77万件。 |
1、废水:本项目脱模冷却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切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涂胶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毡处理后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监管控制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废边角料、废布袋、布袋收集粉尘等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防锈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毡、废过滤膜、含油废水、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