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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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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示

拟审批公示

[拟审批公示]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北湖开发区区域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甲二街(既有桥-鑫盛大路)道路及排水工程【25002】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北湖开发区区域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甲二街(既有桥-鑫盛大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北湖开发区区域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甲二街(既有桥-鑫盛大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33

联系电话(传真):0431-80792967(审批科)

通讯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北湖开发区区域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甲二街(既有桥-鑫盛大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吉林省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内,南起既有桥,北至鑫盛大路

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衡润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内,工程总投资18223万元,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其中道路总长2582.101米,雨水管线4961.7米,污水管线3902.2米,绿化带56928.251平方米。

1、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与管网试压废水回用不外排。区域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伊通河,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长春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制定科学的生态补偿方案

3、采取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等措施,确保道路两侧的声环境质量符合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扬尘、垃圾等污染周围环境。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 复审: 终审:

吉ICP备12000556号-5 吉公网安备:2201030200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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