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北湖开发区区域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甲二街(既有桥-鑫盛大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北湖开发区区域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甲二街(既有桥-鑫盛大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3月3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0792967(审批科)
通讯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北湖开发区区域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甲二街(既有桥-鑫盛大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
吉林省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内,南起既有桥,北至鑫盛大路 |
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省衡润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内,工程总投资18223万元,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其中道路总长2582.101米,雨水管线4961.7米,污水管线3902.2米,绿化带56928.251平方米。 |
1、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与管网试压废水回用不外排。区域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伊通河,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长春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制定科学的生态补偿方案。 3、采取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等措施,确保道路两侧的声环境质量符合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扬尘、垃圾等污染周围环境。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