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泽乳业有限公司长春特色乳品综合加工基地一期项目等2个项目
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泽乳业有限公司长春特色乳品综合加工基地一期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1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0792967(审批科)
通讯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广泽乳业有限公司长春特色乳品综合加工基地一期项目 |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长德路2333号 |
广泽乳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衡润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长德路2333号,依托现有车间进行扩建,投资34670万元,主要从事稀奶油和新鲜奶酪的生产,预计年产41600吨。 |
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实验废物等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广泽乳业有限公司长春特色乳品综合加工基地二期、三期项目 |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国泰大路与守信街交汇 |
广泽乳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衡润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国泰大路与守信街交汇,二期租赁吉兴产业园B区现有厂房,三期利用空地进行建设,总投资91671万元,总建筑面积47447平方米,建设乳制品生产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从事奶酪、酶凝酪蛋白及乳清粉的生产,预计年产41600吨。 |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站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集中收集并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要求;安装2台10吨/小时燃气锅炉用于供暖和生产,使用燃料为天然气,须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纳滤膜、废空调过滤介质、废布袋、废磷酸盐、普通废包装物及污水处理污泥等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实验废物、废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