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现代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冷链加工物流产业园项目)锅炉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现代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冷链加工物流产业园项目)锅炉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1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0792967(审批科)
通讯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现代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冷链加工物流产业园项目)锅炉建设项目 |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世新街以西、远盛路以南 |
龙翔(长春)贸易有限公司 |
吉林省玖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世新街以西、远盛路以南,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现代物流产业园(一期)7#厂房内,投资1000万元,安装2台6吨/小时、1台8吨/小时燃气蒸汽锅炉,为园区内企业提供生产用热。 |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制备系统排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锅炉使用燃料为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富奥翰昂汽车热系统(长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缘路556号,租赁富奥翰昂汽车零部件(长春)有限公现有厂房 |
富奥翰昂汽车热系统(长春)有限公司 |
吉林省春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缘路556号,租赁富奥翰昂汽车零部件(长春)有限公现有厂房,建筑面积2961平方米,投资6000万元,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预计年产BMW HICE水冷冷凝器48万件、电池冷却器48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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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锅真空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监管控制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普通废包装物等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清洗剂桶、含有抹布、废油脂及废清洗剂等危险废物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