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应化(长春)科技有限公司体外诊断平台项目拟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科应化(长春)科技有限公司体外诊断平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2年8月9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0792967(审批科)
通讯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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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应化(长春)科技有限公司体外诊断平台项目 |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龙湖大路5218号 |
中科应化(长春)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省奥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即长东北核心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龙湖大路5218号。年生产60万只核酸检测试剂盒。总投资6500万元。 |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废水经下水管网排入长春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 (2)废气 项目废气排放源主要为核酸检测试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采取通风橱收集+车间封闭,可以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中相关标准要求。 (3)声环境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单体基础减振,墙体隔声、隔声罩等措施,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值。厂界处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原料包装、废反应液、废电泳缓释液、废消毒液、实验室清洗废液(玻璃仪器、设备清洗)、废移液吸头、废一次性手套/口罩/抹布、废包材、纯水机废滤芯及生活垃圾:其中废原料包装、废反应液、废电泳缓释液、废消毒液、实验室清洗废液(玻璃仪器、设备清洗)、废移液吸头、废一次性手套/口罩/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材、纯水机废滤芯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