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泰斯特生物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水质检测试纸及仪器生产项目拟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省泰斯特生物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水质检测试纸及仪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6月2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0792967(审批科)
通讯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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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泰斯特生物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水质检测试纸及仪器生产项目 |
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雅安路1165号2号楼三层 |
吉林省泰斯特生物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吉林省玖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省泰斯特生物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雅安路1165号,租用吉林省金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占地面积1278m2,建筑面积2956m2,主要建设生产试纸生产线及水质检测仪器组装,产量分别为165.1万瓶和100套。 |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长春高新区北区污水处理厂,清洗废水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烘干工序中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食堂油烟,烘干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则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楼顶排气筒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布置在室内,采用基础减振等防噪措施,厂房进行封闭;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塑料瓶、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及清洗废水。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塑料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及清洗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运输处理。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