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金赛药业创新路实验室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拟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春金赛药业创新路实验室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年7月30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0792967(审批科)
通讯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长春金赛药业创新路实验室建设项目 |
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668号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租用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668号4楼整层,占地面积为3518m2,建设质量研究院、制剂研发部及制剂开发部,用于小试研发及样品检测。 |
实验室废气在通风橱或生物安全柜中处理后从高于屋顶且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出;生活污水、制纯水排水及第三次清洗废水经管网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次、二次实验室设备及器具清洗废水,实验废弃物,废活性炭,生物安全柜废滤网及实验室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对风机进行消声处理及减震方式减少噪声。 |
2 |
国药中生长春公司新建危险化学品库房工程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路1616号长春公司工业园区内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路1616号长春公司工业园区内,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25.243827002、北纬43.805001664。项目厂区北侧为创新路,隔路为长春长白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春香港佐莱幼儿园(距离北侧厂界27m)、中国移动及长春吉大小天鹅仪器公司;西侧为硅谷大街,隔路为天合富奥汽车安全系统(长春)有限公司;南侧为平新路,隔路为长春宏起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长春奥瑞金种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分公司及长春汉高表面技术有限公司;东侧为吉林省华港,东南侧为在建的嘉惠燕京府小区(距离南侧厂界30m)。本工程新建危险化学品库房设2个气瓶存放间、2个液体存放间、6个试剂存放间及1个运输工具间,总建筑面积为397.90m2。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
本项目仅为甲类仓库,企业根据甲类仓库储存能力及生产项目化学品使用量外购化学品,危险品库储存各类化学品均为密封塑料桶或密封铁桶包装,化学品由原料供应单位分装和运输至厂区,入厂验货后登记入库,危险品库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厂区内不涉及化学品的分装和灌装工艺,危险品库内通风排气在正常情况下不应含有明显污染物,化学品使用均在车间内进行(见现有工程污染源分析),因此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虽然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但是本项目基本无废气产生,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来源为通风装置风机的运行噪声,噪声持续,但噪声值一般为 60dB,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4类区要求。。本项目已经开展安全预评价评估。该项目与周边场所、设施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主要技术、工艺及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预评价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相关规定。 企业应通过制订完善的环境管理、风险管理措施(预案),设施配备齐全,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降低各种风险发生率和危害程度;事故风险防范要以预防为主,自我救援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形式展开,企业须做好日常的风险排查工作,发生风险事故时,按照应急预案有序高效的应对,将风险事故造成的人员损伤和环境污染减少到最小。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