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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示

拟审批公示

[拟审批公示]长春佛吉亚旭阳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沃尔沃k431汽车门板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20006】

长春佛吉亚旭阳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沃尔沃k431汽车门板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拟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春佛吉亚旭阳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沃尔沃k431汽车门板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年2月10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0792967(审批科)

通讯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长春佛吉亚旭阳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沃尔沃k431汽车门板建设项目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3946号

长春佛吉亚旭阳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

长春科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利用现有厂房空区域新增设备进行生产沃尔沃K431汽车门板项目,项目总投资2352万元,占地面积5000㎡,建成后年产沃尔沃k431汽车门板43000量份。

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甚微。

焊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甚微

热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甚微

滚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甚微

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回收再利用,不造成二次污染

废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

废活性炭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不产生污染

清洗滚胶机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不产生污染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注塑机注塑过程、滚胶机滚胶过程、钻孔机打磨钻孔过程、复合机压力复合过程、裁切过程、超声波焊接过程等产生的,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加工,噪声值在75~90dBA)之间。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工过程中应保持厂房关闭;采取基础减振、风机加隔声罩等措施。

2

长春圣博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高值医疗器械研发与产业化扩建项目

长春市高新区超群街666A号

长春圣博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圣博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长春市高新区超群街666A号,其利用现有厂区预留车间进行改扩建项目。厂区中心坐标(E,125.249748 N,43.800819) 厂区为规则四边形厂区东侧紧邻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距厂界20m);南侧为康乃尔产品库房(距厂界30m);西侧紧邻超群街,隔路为长春美程印刷有限公司(距厂界50m)及吉林省大乘钢材加工有限公司(距厂界40m);北侧紧邻市政道路,隔路为长春吉扬华欣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德信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距厂界20m)本项目总投资为1400万,全部为企业自筹。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规定,再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最终由其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永春河,再经新凯河排入伊通河

2、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天然气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均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且大气估算结果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对应的占标率均小于10%,所以不需要采取废气处理措施,直接经9m高烟囱进行排放。工艺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后,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

营运期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纯化水制备设备、锅炉、泵类、冻干机及铣床等机械类设备噪声,一般为75~85dB(A)。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在建设初已选购各类低噪音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通过车间密闭隔声达成减噪效果,同时为各类设备底部加装减振垫,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稳定运行,避免设备因非正常运行造成影响,通过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普通废弃包装物及金属边角料;危险废物主要为冻干工序上产生的危险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软化水制备系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金属车间废切削液及废清洗液。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普通废弃包装物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金属边角料由企业自行回收利用;冻干工序上产生的危险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软化水制备系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金属车间废切削液及废清洗液,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经上述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 复审: 终审:

吉ICP备12000556号-5 吉公网安备:2201030200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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