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朗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
拟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春市朗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19年11月8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0792967(审批科)
通讯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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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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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春市朗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长春市高新北区雅安路577号 |
长春市朗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省春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租用长春市朗瑞斯铁路装备有限公司局部厂房,占地3888m2,建筑面积3888m2;租用长春若虚车辆装备研发有限公司局部厂房,占地4026m2,建筑面积4026m2,全厂总占地面积7914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要从事高速轨道客车动车组整体卫生间生产及检修服务,建成后全厂年产100套集便系统、100套蓄电池集成系统、60套轨道车辆逻辑控制系统及检测监测保护系统、60套整体内装、80套复合材料制品、100套轨道车辆机加件、200套轨道车辆喷漆件。用水全部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冬季取暖由城市供热管网集中供热。均可满足本项目需求。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长春高新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伊通河。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表2标准要求(120mg/m3)。
无法收集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无组织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模式(AERSCREEN)进行估算来预测,预测结果显示厂界最高浓度值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表2标准要求(1.0mg/m3),厂区内VOCS满足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废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要求(6.0mg/m3)。对环境空气影响小。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超声波清洗机、真空镀膜机和喷砂机等设备的噪声,建议首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从源头上控制设备噪声级的产生,其次将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合理布局,厂房进行封闭,对设备安装时设计减震基座、采用弹性基础并加减震垫等,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酒精和丙酮使用完毕的废容器和废抹布、喷砂机处理后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和喷砂机处理后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处,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运输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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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吉林省金发粮库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
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沃皮乡金发大街东侧 |
吉林省金发粮库 |
吉林省晋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锅炉房占地面积60m2,拆除原有1t/h燃煤锅炉,在原有锅炉房新增一台1t/h燃生物质热水锅炉,配套建设一台布袋除尘器,同时将现有烟囱拆除,新建一根25m高烟囱,年燃生物质燃料量为240t。 |
1、本项目锅炉排污水为清净下水,锅炉间排水为清净下水,用于金发粮库办公室清洁用水,清洁污水排入厂区内现有防渗池内暂存,定期清抽外运作农家肥,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锅炉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SO2、NOX和颗粒物,烟气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的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本项目噪声设备主要是锅炉风机等,经过减振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炉灰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锅炉炉灰定期外卖用作肥料。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采取了合理有效的处理/处置措施,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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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吉线长春市硅谷大街延长线管道迁改工程 |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延长线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长春输油气分公司 |
吉林省金润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长吉线长春市硅谷大街延长线管道迁改工程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长春输油气分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春市高新区。起点桩坐标东经125.190683°,北纬43.767574°,终点桩坐标东经125.191252°,北纬43.765938°。项目周边为荒地及交通运输用地,西侧为硅谷大街延长线指挥部。距离本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拆除管道东侧375m三家子村。
长春市高新区长吉线原油管道迁改工程位于长春市高新区,改线后新建管道260m,拆除原有旧管道190m,改线后管道长度新增加7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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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石油管线改建工程,采用密闭输油工艺,运营期不会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污染。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所带来的空气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汽车尾气及沥青烟。施工过程产生的土方不能在居民附近堆放,避免噪声和粉尘对沿线居民产生严重的干扰和影响。原材料的运输禁止超载,并加覆盖物,以减少撒落,避免飞灰的产生。设置围护工棚防止扬尘;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全封闭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施工现场定期洒水,以防起尘。本项目废气虽然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其随着施工的逐步进展而消退,加上施工现场设置防护围挡、洒水、施工物料遮盖、加强车辆日常保养、杜绝超载等治理措施,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
由于施工现场施工车辆机械较多,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要求居民集中的路段等环境敏感点施工操作时间尽量安排在6:00—20:00严禁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0:00—6:00)施工操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充分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施工过程禁止强噪声施工机械在昼间作业;最大限度缩短施工期,避免干扰居民生活。施工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定期保养、维护,合理的选择施工方法,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严禁车辆超载运输,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在敏感点附近车速降至20km/h,禁鸣笛。
(3)废水
工程施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管道试压清洗废水及设备冲洗水。项目建设过程不单独设置机修、汽修设施,因此,无机修抹布产生,故无机修含油污废水产生。管道施工时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排放量不大,产生的废水引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作场地洒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放,排入防渗旱厕内,经堆沤后用作农肥,无污水排放。管道试压清洗废水及车辆冲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水质简单,无有毒物质,试压完成后经沉淀处理后洒水。
综上,本项目实施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弃土以及管道弃渣、废防渗布等。弃土用于区域土地平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管道弃渣、废防渗布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综上,本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都得到了合理有效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外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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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