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渡创新工场协同创新平台及中医药公共实验室建设项目拟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17年6月8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335748 (审批科)
通讯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环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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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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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摆渡创新工场协同创新平台及中医药公共实验室建设项目 |
长春市高新区卫星路副16号 |
吉林省摆渡创新工场有限公司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总投资3161.02万元。建设一个创业资源的协同创新平台和一个中医药实验室,中医药实验室主要服务于医疗健康类创业企业或创客团队和中医药企业 |
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排入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异味经通过排入空气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置,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