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自然资规〔2023〕7号)《吉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细则》(吉自然资办发〔2024〕313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长春新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第二轮)》。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6日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0431-813355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