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长春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明确长春新区是运营实施的核心区域,并且列支国家专项资金5000万元,由长春新区负责建设长春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长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大厦、长春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等,要求长春新区要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的政策环境,为此,结合新区实际,长春新区科技局草拟了《长春新区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科技局办公室(邮编:130102);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1503288@qq.com
3、发送传真至0431-8133570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