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长春新区营商环境建设,根据《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长春新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新50条(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邮编:130102)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53355391@qq.com
3、电话:0431-80798163
现将本方案在长春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时间自2020年2月26日起,不少于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