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加快推进长春新区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入园发展,促进企业集中、产业集群、用地集约,推动全区工业经济发展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关于促进专业产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18〕67号)文件要求,结合长春新区发展实际,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制定了《长春新区产业园区工业标准厂房产权分割转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邮编:130102);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023222840@qq.com
3、电话0431-8133565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