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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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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

交易中心制度和办法

关于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办理时限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各流程办理时限进行明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登记。项目单位自主申报,工作人员审核。(办理时限:1 个工作日)

二、场地预约。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中心项目服务岗审核通过。( 办理时限:1 个工作日)。

三、交易公告(文件)发布。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提交二级审核人员复核, 招标人签章确认,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发布。(办理时限:1 个工作日)

四、开标、评标视频资料拷贝。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携带u盘等存储设备到视频监控室拷贝视频资料。(办理时限:即办)

五、中标公示(公告)、成交公示(公告)发布。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提交,二级审核人员复核后网上发布。(办理时限:1 个工作日)。

六、合同公示。合同公示流程:招标人网上提交,二级审核人员核查,提交网上公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各流程中涉及的工作人员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应岗位的工作,对于相关人员未按工作职责履职,造成项目不符合规定及影响项目交易效率的,按照长春新区政务营商局有关规定处理。因处理质疑、异议、投诉、举报问题所需要的时间,不计算在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办理时限内。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初审: 复审: 终审:

吉ICP备12000556号-5 吉公网安备:2201030200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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